近年来,茂名市茂南区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紧紧围绕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两条主线,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铁的纪律保证。现将近期查办的3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茂南区羊角镇元田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叶雨云违规审核危房改造项目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时任元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雨云在没有认真审核调查的情况下,便将公办学校退休教师李某林的妻子黄某华、公办学校教师李某明两户作为危改补贴对象上报,致使黄某华、李某明两户于2015年5月违规领取危改补助款共计30000元。叶雨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茂南区残疾人联合会时任理事长潘学贤套取贫困残疾人救助款的问题。2014年,潘学贤在发放贫困残疾人康复医疗救助款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发放的22000元救助款中套取20150元用于个人私家车加油使用,实际支付给领款人的救助金额为1850元。潘学贤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被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3.茂南区金塘镇南方村委会委员江淦武违规审批五保供养待遇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江淦武在担任南方村委会民政助理员期间,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经入户调查核实,违规通过村民何某桂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导致何某桂骗取国家特困待遇供养款共计19752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江淦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是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之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跟踪巩固帮扶成效。全区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监督检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我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来源:茂名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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