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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茂名律师案说民法典(22) ——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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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2020年12月10晚上8点,广东爱家律师事务所黄家培律师在好心书院进行“好心茂名律师案说民法典”系列之22讲《案说民法典——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定》的法律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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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培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2003年起从事律师职业,从业十几年来,黄家培律师及其团队办理了1千多宗案件,在办理民事合同、机关企业法律顾问、遗嘱继承类案件具有相当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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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主要讲述了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部分老年人已经积累了相当部分财富,财富如何传承、家族如何兴旺、晚年如何保障已成为有产人士晚年关注的大问题。本期宣讲的内容是通过学习分析民法典对遗嘱继承的新规定,以案例的形式对遗嘱继承的亮点进行分析归纳,为市民传承财富提供解决思路及方案,使法律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期望通过法律及案例学习,使市民能做好财富传承规划,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
本期宣讲相关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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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广东省司法厅陈旭东厅长,茂名市委书记许志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广辉等领导亲临好心书院观看民法典宣讲活动,并与参加本次民法典主讲活动的学生交流,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增强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做祖国优秀的后备军。许书记还表示:民法典的推广关乎群众的思想、生活,好心书院为宣传民法典提供了很好的场所,希望书院为文化传承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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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黄律师的主讲,听众表示深受启发,原先不知立遗嘱有这么多的学问,现在明白了法律知识对自己的重要性。市民周先生在采访时表示,听了今晚的讲解,明白了以后应该怎样立遗嘱,民法典的讲解非常好,增加了群众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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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主讲人黄家培律师2010年开始关注财富传承问题,近年来潜心研究该类法律,对继承、遗嘱、遗嘱信托、晚年人生信托、家族基金等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财富传承理念有比较深的了解、在遗嘱继承方面有比较专业的知识,现正带领广东爱家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传承中心”,为市民提供优质的财富传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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