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社、农村部门在农村扶持建设的电商服务站点(平台),按每个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依照文件规定,我市农村电商产业园及基层示范站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审核按照“好中选优、示范带动”的原则,已认定化州市化润农业有限公司等12个农村电商为优秀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点),按照100000元/站的标准执行,共补贴金额1200000元(壹佰贰拾万元整)。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就业促进股,电话:0668-7331836。 公示项目: (一)申请单位: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二)补贴项目名称: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补助 (三)拟补金额:共12站,共12×100000=1200000元
来源:化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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