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税,我刚申报了1月份的社保费,怎么金额多了呀?是不是系统有问题呢? 如果您单位未办理人员和缴费工资的调整,那么缴费金额变化应该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到期有关。 是的,另外根据各地规定,我省部分地市个别险种的缴费费率、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发现变化,您可以关注当地税务公众号,留意缴费政策调整。 为了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2020年广东省出台了“减、免、延、缓”四类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为了让用人单位更好了解各类政策执行时间和2021年社保费业务办理规则,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下。
1.自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正常办理职工增员和减员,并按规定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对2021年当月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2.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停止补办增员、补办减员和补申报社会保险费等功能。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流程按照《广东省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指南》规定执行。(查询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社保费指南)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2.《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缓缴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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