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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4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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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不少人支持交警执法,这个可以理解。但执法不是机械执行法律就是好,不是仅有法律效果就好,还要达到社会效果。抄牌,平时没错。但这一次,包含有几个特殊因素。
第一,大年初一,全家心情喜庆,去公园赏花,停车位不够,难道远道而来,看到不够停车位,不顾家人心情,掉头就走?
第二,市民公园所处位置,并不是商业繁华之处,不是人员众多之地,要不是有风铃花,哪里招来这么多人和车?但就算是车很多,交警完全可以采取疏导管理,确保市民大道不因为违停车辆而影响通行。以罚代管,能够起到疏导作用吗?罚了钱,违停车辆就会自动离开了?
以罚代管,说明管理方式落后简单粗暴,这不仅仅是财政收入的问题,而是体现当地行政水平的问题。看似正确,其实是懒政的体现。
第三,大年初一,本来是个心情喜庆的日子,吃了牛肉干,大概没有人会欢天喜地支持交警执法,深刻检讨自己。
第四,市民会议中心的空地,完全可以开放给市民停放车辆。既然是市民中心,不是为市民服务的么?要不改改名吧,省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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