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电白区兴记鸭粥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作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四元; 2.处六千元罚款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胜记鸭粥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购进、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作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四元; 2、罚款五千元整。
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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