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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是化州市良光镇东冲上村王永华,身份证号码:44092419520926431,实名举报化州市人民法院何a静(书记员)编号J9500042,吴X红(不知编号)于2020年12月23日下午约3:00--4:00在化州市人民法院二楼办公区域(全程有监控录像音频视频)当着众人滥用职权,循私枉法,不经被诉讼人方协商同意,串通相关人员和评残机构,强行摇珠(选择评伤残机构),以黑社会口吻和黑社会手段先言语恐吓威胁我们诉讼方众人:"想死啊?你们这些人,有办法整你们"并多次撸起法院制服长袖子,做出殴打诉讼人的动作,在动作中多次威胁恐吓诉讼人的人身安全;并将暗箱操作的摇珠号码(即评残机构)“7号国泰”立即写在化州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确认表上,并宣布立即生效。我们当场提出异议,并提出投诉的时候,法院立案庭陈庭长过来了解情况,并找来吴X红,吴X红承认此强行摇珠程序违法,怕我们向茂名市中院等部门投诉举报时,吴x红在我方诉讼人面前用笔打叉作废。法律的严肃性在何a静等人的手握权利中,如此儿戏,随心所欲,想怎样就怎样,严重藐视法律程序的严肃性;何a静等人在化州法院二楼办公室内的所作所为,严重抹黑化州法院;何a静等人如此不公平不公正地对待此案件,强烈质疑何a静与吴X红与他方存在较大的利益输送关系;对本案件不公平不公正,诉讼人是一名70岁老人受法院书记员辱骂和恐吓后,一直在家不敢外出,也不敢去化州法院。化州法院书记员真的无法无天,请求化州法院院长介入调查,若继续严重监管失职失责,放任下属书记员以黑社会的方式进行诉讼相关工作,本人将会联系今日关注将该事情曝光。请求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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