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区旺山金埚村农民郭建明,与现押于化州市看守所的郭峻阅属父子关系。根据与郭峻阅同仓的有关涉案人员在获释后出来反映,郭峻阅曾经在仓内多次大喊冤枉,向仓友们哭诉其深受化州市公安局“扫黑组”劳燕勇、李晓杰等有关办案人刑讯逼供、甚至捞掠钱财的不幸遭遇,并口头嘱咐我一定要替他检举揭发这些故意知法犯法的公安败类。为此,我特依法作如下检举揭发: 1、化州市公安局的劳燕勇、李晓杰等有关办案人员,于2018年4月25日中午11时许,突然把郭峻阅连同其女友莫吕莹从其有关出租屋强行押回该局刑警大队,同时又强行把郭峻阅从他人处借来、内存有2900多元现金、三星牌手机一部等有关财物的黑色皇冠牌小轿车开回该大队,接着无理加以扣押。 但在扣押这些非涉案财物时,劳燕勇、李晓杰等办案人员却没有依法给郭峻阅出具任何扣押凭证。当郭峻阅对此提出质疑时,他们竟然拿来--张白纸,连同一些不知他们从哪里弄来的枪支、刀具等作案工具,强迫郭峻阅要把这些枪支、刀具等东西,连同其被扣押的2900多元现金、三星牌手机一部、皇冠牌小轿车一辆一并写在该白纸上。郭峻阅基于与事实不符而不肯就范,故劳燕勇、李晓杰等有关办案人员最后只好一边清点2900多元现金,一 边把数钱过程进行录像。然而,经我向郭峻阅的有关辩护人了解,在本案现有卷宗中,并未见郭峻阅的任何扣押清单或者扣押录像随卷移送。除开其中的三星手机一部和皇冠小轿车一辆,已分别被我及有关车主领回以外,其余的2900多元现金去向不明。 更离谱的是,在2019年中层我儿委托我向有关办案人员追问该2900多元现金的下落时,他们居然说已把钱送去化州市看守所给郭峻阅做伙食费了。而郭峻阅则托话回复说,他在该所从来没有收取过该2900多元现金。因此,我怀疑该2900多元现金可能被有关办案人员私吞了,如果不是,请依法归还。 2020年9月29日我开始检举,后化州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打电话给我,称我儿子的钱在其办案部门保管,叫我去取回。2021年3月12日,我去到该局办案人员带我到财务室,办案人员拿出一张扣押清单“现金1934元、小车一辆、锁匙”(没有注明手机),我儿子反映没有扣押清单,而且案卷中也无扣押清单。我要求其出示扣押清单原件,办案人员称原件在案卷移送了或提交给监委了。讲法如此乌龙,可见该清单很可能造假或伪造,请相关部门彻底查办。 2、根据曾经耳闻目睹郭峻阅被刑讯逼供的现场目击证人莫吕莹(手机15702088757)、黄伟杰(手机13246764122)和李亚艺(手机15016618080)反映,化州市公安局的上述办案人员,在2018年4月25日中午11时许,把郭峻阅连同莫吕莹从其有关出租屋强行押回该局刑警大队后,不准郭峻阅辩解,而是以郭峻阅得罪了一些领导、老板及社会“大佬”为由,一口咬定他曾参加2017年的“7. 31”寻衅滋事犯罪活动。在遭到郭峻阅否认后,他们便开始轮番对郭峻阅进行威胁、恐吓、殴打、泼水、蹭脚指、坐老虎椅等系列刑讯逼供,然后又日夜不准他吃喝休息,软硬兼施,如此连续折磨郭峻阅至第二天中午。出于求生本能,郭峻阅最后不得不按照有关办案人员的要求,在他们事先自我编造好的有关笔录上签名确认。 2018年4月28日,在押郭峻阅去化州市办案中心做审讯录音录像之前及路上,劳燕勇、李晓杰等有关办案人员又再三威胁、恐吓郭峻阅,不准他在做审讯录音录像过程中翻供,否则他们又必定要让郭峻阅吃二遍苦、受二轮折磨。结果,心有余悸的郭峻阅又被迫就范。 3、办理此案的化州市检察院有关检警官在提审郭峻阅时,他曾对以上公安办案人员的涉疑刑讯逼供行为及事实进行过反复检举揭发,但不被采纳,直到现在,郭峻阅仍被羁押。 我深知我儿子是无辜的,无奈,我被迫实名检举揭发,渴望各级领导明察秋毫,依法依规对郭峻阅寻衅滋事一案重新提审取证,对相关办案人员(包括有关公诉人员)涉疑刑讯逼供和侵吞郭峻阅合法财物的行为进立案查办,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净化刑事办案司法环境,并还我儿子郭峻阅应有公道。 此致 检举人:郭建明 手机号:13702890871 2021年4月3日
关于化州市公安局处理信访事项 极不负责的投诉 关于反映我儿子郭峻阅被刑讯逼供等问题,化州市公安局告知我称:“你反映的问题已由化州市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了调查。”但事实上根本无所谓的联合调查组织向我作过任何答复。可见化州市公安局如此处理信访事项是极不负责的。 投诉人:郭建明 联系电话:13702890871 2021年4月3日 附:化州市公安局处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