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查看: 3520|回复: 0

[今日关注]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便民服务再提升——申请执行立案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4-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从4月1日起

当事人到高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立案

无需再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从4月1日起,高州法院在受理执行立案时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这项新举措

为人民群众带来了什么便利呢

一起来看看对比吧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时,

以往

当事人需要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为了开具生效证明,当事人来回穿梭于审判法官和立案窗口之间,可能要跑好几次。

现在

当事人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立案人员审查立案时,将在综合业务系统中直接查询法律文书的生效信息,确认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此外,高州法院工作人员还专门前往镇(街)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为群众现场讲授法律文书自助生成、诉讼风险评估、网上立案等知识,提高群众诉讼能力;为镇(街)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赠送一批民法典书籍,提高镇村干部法律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一并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企业维权诉讼。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这些便民新举措

既方便了群众诉讼

又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真正实现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我为群众办实事

下一步,高州法院将继续加强便民服务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继续取得新成效。

来源: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