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茂名市东湾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
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为了合理制定茂名市东湾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茂名市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7月28日至8月5日,通过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发布《茂名市东湾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2020年8月5日,现将收集到的意见及不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收集意见和建议情况
截止2020年8月5日,共收到39份反馈意见。
二、不采纳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9条意见。39条意见全部认为该幼儿园作为公办幼儿园,960元/生·月的保教费标准相对于茂名市第一幼儿园和茂名市第二幼儿园目前的收费标准来说偏高。根据群众的反馈意见,市发展改革局于8月7日组织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及茂名市东湾幼儿园开会进行研讨。经研究,考虑到茂名市第一幼儿园、茂名市第二幼儿园属于公益一类,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拨款。
东湾幼儿园(茂名市第一幼儿园东湾分园)是由保利集团建好后转交政府开办的幼儿园,经茂名市委编办(茂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备登记成立的登记制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是经费自筹(自收自支),主要靠收取保育费解决幼儿园的正常运转,所收取的保育费不仅要用于教学的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开支,还要解决聘用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开支,因此960元/生·月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与该园办园成本的957.41元/生·月相比,是基本吻合的,体现了非营利的收费性质,故会议对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征集的39条意见不予采纳。
来源: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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