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已回复
2021-05-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市政府领导很重视,即批转高州市政府处理,现答复如下:
据高州市政府调查处理反馈,数十年前,您父亲和其他几户租用鱼花塘村集体的空闲地,当时仅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
面合同,也没有明确租赁期限。2020年2月26日,鱼花塘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相关集体土地及鱼塘的处理问题,发出
书面通知组织各家各户进行表决。其中,您在《鱼花塘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倡议书》上,对5项涉及集体土地、鱼塘的处理
内容上均书面表达了“统一回收,同意”的意见。
2021年初,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将屋背岭、白草山租赁给开发商进行开发,并于2021年2月28日签订了《山地租赁合同
书》。此后,开发商在已租赁的土地上清理地表作物,开挖池塘,其中包括您所反映的土地及您父亲栽种的荔枝树。
至于12345热线投诉问题,泗水镇政府早前已及时与您进行沟通协调,并解释了相关规定,但当时未能达成和解意见。接
到此次留言反馈后,泗水镇驻村干部及村委会干部再次到现场进行协调,因您外出不在家,现场的镇村干部向您家属解释
说明了农村集体土地的相关管理规定,随后也电话向您做好了解释工作。
下一步,高州市将督促泗水镇政府继续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妥善处理您反映的问题,确保鱼花塘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合规
有序。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茂名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我家土地被强硬占用与埙果树13棵的答复
我有如下问题在上诉1,在2020年村集体要
收回的事是乱讲的,在2019年要收回全村所
占用村集体的多占用的,不是有标出或分给
村民的山地。2020年是没有讲什么收回问
题。2,讲我家土地没有合同只交了一次钱后
没有再交钱。这也是一种不合理的讲法,在1
982至1984年那时农村是否有什么合同签
订呢?只有当时的口头协议订的,同是本村
的村屋地不都是没有合同的吗?为什么他
的就可以不归还村集体呢我的就要归还村
集体呢?3,在2021年5月25日下午才有四个
人去鱼花塘村调查,但我作为投诉事主都不
在场点样可以在2021年5月25日上午10:03
分就有了处理出这样的结果呢?是否可以
时间超前呢未有去处理就有了处理的结果
呢?这就是乡镇干部的本领了可把时间的
运作定律都可改变了。
上是本人对市政府部门回复我家土地被强硬占用问题的提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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