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泗府信复〔2022〕3号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赖茂生公民:
你反映泗水镇凤塘村委会鱼花塘村村长、村民赖亚增和开发
商利用欺骗的手段,侵害村集体利益的事项,根据信访条例规定,
经我镇依法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关于反映鱼花塘村后山建设大型白鸽场和养狗场的问题。
经我镇组织驻村干部、村委会干部到场调查:目前花塘村后
山没有建设大型白鸽场和养狗场,你所反映的事项不存在。
2.关于鱼花塘村屋背岭、白草山土地租赁的核查情况。
经走访调查:2020 年 2 月,鱼花塘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
相关集体土地及鱼塘的处理问题,发出书面通知由各家各户进行
表决。其中,你在《鱼花塘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倡议书》上对 5 项
内容涉及集体土地、鱼塘的处理上都写了“统一回收,同意”的
意见。2021 年初,鱼花塘村将屋背岭、白草山租赁给开发商进行
开发,(并且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签订了《山地租赁合商书》。
3.关于你反映树木赔偿问题。
经查:数十年前,你父亲等几户租用鱼花塘村集体的空闲地,
当时仅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没有明确租赁期限。2021
年,开发商在已租赁的屋背岭、白草山清理地表作物,开挖池塘,
其中包括你反映的土地及荔枝树。你对集体回收种植的树木有异
议,提出赔偿要求。2021 年5 月,镇村干部到现场进行调查,并
向你户解释说明农村集体土地的相关管理规定。2021 年 6 月,镇
村干部再次到鱼花塘村对你反映事项进行调处,作政策规定和程
序解释工作,并劝导你加强与村集体的沟通。2021 年 6 月,镇村
干部已经与村理事进行了沟通协调,要求鱼花塘村再次召开村民
会议磋商完善集体土地开发利用方案。2022 年春节期间,镇村干
部指引村集体理事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你反映的树木赔偿事
项,因疫情等原因,参会人员较少,未能成功组织村民会议。
4.关于鱼花塘村公标村集体禾堂地的核查情况。
经查:鱼花塘村在 2017 年初通过召开村民决定将村集体禾
堂地公标,村民赖亚增中标,款项共 10 万元,分别于 2017 年初
交 1 万元、2018 年 11 月交 3 万元、2021 年 1 月交 6 万元到村集
体。交清款项后,村集体与赖亚增签订协议,该土地由赖亚增使
用。
二、调处过程及结果
2021年以来,我镇已组织镇村干部多次到场协调你反映的事
项,关于你反映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和树木赔偿的问题,建议村
集体再次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你也可通过向高州市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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