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履职尽责。
• 二是分类收运环节的各方责任主体、垃圾清运单位等要提高认识,认真对照垃圾分类规范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进行混合收运,对示范片区内未分类的生活垃圾有权拒绝收运。
• 三是厨余垃圾收运单位要制定收运方案和收运路线,做到定时定点分类收运、密闭运输,清运过程中无洒落滴漏现象发生。
• 四是垃圾清运单位要按照“四分类”要求,合理配置“四分类”收运车辆,分类收运车辆配置应满足负责区域范围的垃圾分类清运需求。
• 五是要严格执法力度,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对垃圾分类收运环节的监管。
• 六是要严把分类收运关口,各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单位、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未分类收运的生活垃圾,有权拒绝其进入生活垃圾转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