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1-4-20 21:53 编辑
茂名市纪委监委: 本月7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在高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高州市潘州街道办事处“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见证据1) 该局发布的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实际上是明确将原安排在该用地位置的10份实用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总价值约3000万元的坡耀村霸宅基地决定收回。这也是本人不断向有关部门举报的必然结果。 但是,收回坡耀村霸高文路10份价值3000万元宅基地后,谨防其转移到谢观路的政府土地再复活。
一、坡耀村霸该10份宅基地(含3份虚假拆迁安置用地)被本人发现,是一次偶然事件。 2018年7月,我到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找有关领导反映坡耀村霸将原位于坡耀门前岭的4380平方米集体耕地扛至高州市桂圆东路政府的土地侵吞问题。后找到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某副局长,该副局长说他不了解情况,但告知我,他确实知道桂圆二路(现高文路)安排有10份坡耀农民宅基地。 他说:“2009年潘州街道办与坡耀村干部洽谈征收坡耀村土地时,坡耀村干部要求钟乃亮书记给在东方大道农业银行住宅小区南侧安排给他们13份宅基地;后在该位置批下3份(实际已被刘强父子夺得建成了一幢占地约400平方米的宅基地宾馆),2016年,潘州街道办为村干部将剩下的10份宅基地扛到政府征地红线图内桂圆二路第一线(即现高文路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 该副局长还拿出一大叠相关手续给我看,上面的确有潘州街道办领导的批示意见。 后我将上述情况向潘州街道办冯书记反映,冯书记说,这事情他们怎么过得了关。 2019年5月,我利用扫黑除恶之机,就此事向高州市纪委监委进行了举报。
二、2019年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的公示,显示坡耀村霸该10份宅基地竟变成农民留用地;高州市纪委监委查实其中有3份为坡耀村民刘权富等人的拆迁安置用地(实际是虚假拆迁安置用地)。 2019年8月26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在高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规划方案的公示。公示图显示,位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北侧(位置相连)有一块长约120米宽约18米的空地中,非常清楚规划有两大块农民留用地。由此证明,坡耀村霸将扛到此位置的10份宅基地竟变成了留用地。(见证据2) 2020年6月底,高州市纪委监委查了一年多后,明确答复本人,该10份留用地(实为宅基地),有3份为坡耀村民刘权富等人的拆迁安置用地(实际上是虚假拆迁安置用地)。这也是我第一次知悉该10份宅基地中有3份拆迁安置用地。
三、收回坡耀村霸高文路10份价值3000万元宅基地后,谨防其转移到谢观路的政府土地再复活。 1998年征地,坡耀村干部将征地返还的留用地安排在征地红线图外集体自留用地位置(即现高州市大酒店对面谢观路),分配给同意征地小组村民建房,造成同意征地小组的自留地灭失。 2010年征地,原1998年不同意征地小组放弃了该位置的自留地,选择与留用地合并安置。该小组放弃的自留地,现已属于政府的国有土地(原谢村居委会黄仁毅书记去年已向坡耀村村民声明)。 2020年9月,有坡耀村民从国土部门的《批准建设用地台帐》获悉,坡耀一小组组长刘桂武与谢村居委会刘桂文,为家庭人口仅有2人的坡耀村民刘晓天,在原1998年不同意征地小组村民放弃的自留地位置(已属政府的土地)申请到127平方米宅基地(土地价值约200万元)。(见证据3) 因此,收回坡耀村霸高文路10份价值3000万元宅基地后,谨防其转移到谢观路的政府土地再复活。 综上所述:收回坡耀村霸高文路10份价值3000万元宅基地后,谨防其转移到谢观路的政府土地再复活。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1年4月20日
证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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