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监委: 一、1998年征地,大约有60户同意征地村民领取了留用地建房后,大约有30户村民将留用地转为国有。 1998年征用坡耀村位于坡耀垌129亩土地,村干部将征地补充协议返还的留用地,安排在征地红线图外集体自留地位置,分配给同意征地小组村民建房,造成同意征地小组集体自留地“不翼而飞”。 当年大约有60户同意征地村民领取了留用地建房,由于留用地位于征地红线图外(不属国有土地),国土部门只为村民核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2002年,原高州市国土局大开绿灯,同意坡耀村民将已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1998年留用地转为国有。当年大约有30户村民办理了转国有手续。 2003年开始,原高州市国土局以1998年的留用地不在征地红线图内,不属国有性质的土地为由,拒绝为村民办理,导致有约30户村民无法办理。
二、坡耀村霸瞒骗村民,欺骗政府,将政府同意给坡耀村民的28份1998年留用地转国有指标全部截留,用于将其盗卖的宅基地转为国有,将其建成的小产权房变成大产权。 2016年,坡耀村霸瞒骗村民,通过有关部门向上打报告称:“1998年前 ,市政府征用潘州街道坡耀村的集体土地用于城市建设,但未按规定落实征用划拨留用地给坡耀村集体,当时,坡耀村参照被征地留用地的比例,安排集体土地给28户居民作为留用地使用,经规划报建,建设后只为用户办理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坡耀村28户居民曾多次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将原填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留用地由集体用地性质转为国有划拨性质。” 2016年9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将坡耀村28户农民留用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当年,坡耀村民刘*富通过在市政府工作的朋友获得了上述消息。立即赶到谢村居委会找刘*文,要求将其1998年已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留用地转为国有。刘*文一本正经说:“到时全坡耀村统一报名,统一办理。”结果被忽悠,没了下文。刘*文从没向坡耀村民提及此事。 实际上,坡耀村刘*文、刘*武、刘强、刘*汉等坡耀恶势力团伙瞒骗村民欺骗政府,早将该28份留用地转国有指标全部截留,用于将其盗卖的大量宅基地转为国有;刘强、刘*汉父子更是将其收购的大量坡耀村民八十年代的宅基地建成的小产权房变成大产权房。 综上所述:坡耀村霸恶势力团伙瞒骗村民欺骗政府,截留28份留用地转国有指标,用于非法攫取国家利益,必须依法予以严惩。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1年4月21日
以上为刘强、刘文汉父子收购坡耀村民八十年代的宅基地建成的部分小产权房,每幢占地都3、4百方,几十套一幢,已变更为大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