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变卖买村中集体土地呢?而且是永久性的使用性的,在2017年元月18日鱼花塘村村长赖*富把村中集体土地和地堂,和堂屋,变卖给原村民赖*增十万元整。今收到赖*增交来公标鱼花塘禾堂地。
禾堂屋永久使用权。第二期公标款人民币叁万<30000元>
正此据,
附《第一期公标款于2017年元月初六已交付壹万元
<10000元>此据
余欠款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到春节期间交付
使用地后大款一次性交清。此据
收款人赖万富
鱼花塘生产队
村代表
2018年11月9日
但在当时鱼花塘村村民的反村没有永久性的使用权,没有成为事实。直到2020年11月的换届时赖*生为现任鱼花塘村村长,在2020年12月,就实现了前任村长的卖买鱼花塘村的集体土地禾堂屋的永久性使用权,收得尾款六万元整。没有事前在村群公告知鱼花塘村民,在村民签名同意的3/2同意中有黑手签名给代人签名,或签了名字叫村中老人印手指纹,来达到签名人数。注:赖*增现不是鱼花塘村的村民了。
2,在鱼花塘村公标集体土地山地的合同中没有经村民3/2人同意,没有公告公标村民的经过,黑箱操作把2020年2月村民在场公标合同无效后变为现合同签订,签订现合同内容如下:
山地租赁合同书
发包方:泗水镇凤塘村委会鱼花塘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应村民的要求,直经鱼花塘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将鱼花塘屋
背岭、白草山进行租给经投标的乙方取得租赁资格,甲乙双方通过协
商达成如下租地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屋背岭、白草山属于本村的山地租给乙方用于合法经
营。甲方承诺出租区域、四至界线清楚,没有权属纠纷,没有被抵押、
查封租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自2021年 3 月日起至2041年3 月日止,
共计二十年(20 年)。租金为每年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 元整)
三、承包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对外卖地墓葬,如发现有对外葬有墓
地,乙方应负全责,发现一处罚款伍万元整(50000 元整)。
四、甲方村民也不准在乙方租赁经营范围墓葬,更加不准用封建
迷信阻拦乙方开发经营。
五、承包方在租赁期内不能开采山石、泥土。
六、承包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承包范围内养猪。
七、承包方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所有建筑物不能损坏,一律保持
原样,归甲方所有。
八、山地如经国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积赔偿归甲方所有,山地中
的建筑物、树木补偿归乙方所有。
九、承包方只能合法经营,(如有需要转让给另一方的,要经甲
第 1 页共 2 页方同意,要交签约手续费贰仟元整(2000 元整)。
十、租赁期满后,在同等价钱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租赁。
十一、甲方在租赁期间违约收回租赁山地,乙方投入相关的一切
费用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十二、本租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甲方:泗水镇凤塘鱼花塘村小组
乙方:
代表:
电话:
签订日期:2021年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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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合同是2021年2月27日发告村群的,但合同签订日期是2021年2月28日的。
3,在2021年4月10日没有经过村民家人同意强硬占用了村民耕种了四十多年的土地种有果果荔枝,龙眼,十三株,村长同开发商挖成鱼塘。投诉无人回应,村长,开发商,开发商代理,全部消失无踪没有回应。
这是前位村长同赖亚增的地堂土地卖买收据
这是现任村长同现开发商签订的合同
这是鱼花塘村长同开发商强硬占用挖成塘土地村民父亲当年同村集体标用的经过老会计回忆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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