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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打造“15、10、5分钟便民生活圈”,按照生活圈服务层级,配套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部分设施采取配建的形式。规划形成1个15分钟出行圈+2个10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向生活圈中心集聚。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及公用设施配套包括居委会4处,街道办事处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处,派出所1处,幼儿园12处,小学3处,初中1处,敬老院2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老年/青少年活动中心1处,体育活动中心1处,居住区文化活动站1处,居民健身场地5处,公交首末站1处,社会停车场7处,片区级公园2处,社区公园6处,银行4处,肉菜市场3处,邮电所3处,开闭所6处,燃气调压站1处,垃圾转运站2处,公共厕所9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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