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1-5-11 19:05 编辑
茂名市公安局扫黑办: 2021年4月30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在高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黄*林城东侨苑新村用地规划方案的公示。公示说明:该宗用地位于高州城城东侨苑新村,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高府国用(2008)第特0849号、0850号,建筑首层占地面积180平方米,层数五层半,西侧可根据建筑设计在门口位置挑出一层1米的雨棚,规划建筑开窗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阳台如图所示:《详细规划平面图》。 举报人将2010年高州市政府征地红线图与1998年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红线图进行比对,发现该宗用地已在2010年高州市政府征地红线图内,不在1998年原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红线图内(即不属于原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公司征用地)。 坡耀村民刘荣启曾多次向我讲述:1998年,他在现桂圆东路南侧近高文小学位置建起一幢约80平方米砖瓦结构房屋,一直居住到2017年;2010年征地,潘州街道办同意给他房屋作征地拆迁补偿;2015年前潘州街道张明军副书记多次与他和他儿子刘华广、谢村居委会黄仁毅书记、坡耀村干部刘桂武、刘强等人,一起协商如何解决他80平方米砖瓦房屋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后一致同意在现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的该宗用地位置划出120平方米给他作为补偿该80平方米砖瓦房屋土地和处理他的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2015年刘桂武、刘强以该宗用地已在2010年政府征地红线图内为由,称无法给他安排拆迁安置用地。后他的房屋被人故意拉泥围浸,直到无法排水最后崩塌,土地也成了坡耀一、三小组的所谓留用地;他怀疑村干部侵吞了他的拆迁安置用地。 现在,该宗证号为:高府国用(2008)第特0849号、0850号,面积共180平方米价值约500万元的国有土地,是潘州街道办、谢村居委会、坡耀一小组、坡耀三小组原已同意作征地拆迁安置用地安排(其中120平方米)给坡耀村民刘荣启,现在竟全部成为非坡耀村民黄*林的住宅用地。 综上所述:坡耀村霸团伙涉嫌以坡耀村征地拆迁安置用地名义骗取国有土地,非坡耀村民黄*林究竟是如何取得该宗国有用地,请贵局依法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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