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茂南区城管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茂名市茂南区西粤北路9号大院财*世家123号至136号商铺的13位(其中122、123是同一业主)业主,我们自购买了该地段商铺以来就一直饱受到财*世家物业(名*物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名*物业)在我们商铺门口对面街道路边建设的建筑垃圾池中转站造成的环境污染长达两年,名*物业向财*世家每一位装修的业主收取6元每平方的装修垃圾处理费,每天有大量废弃的装修垃圾从小区里面运到该垃圾池,垃圾卸下地面时产生大量灰尘满天飞,每当傍晚转运作业铲车产生极大的噪音和粉尘,造成恶劣的环境污染,导致垃圾中转站附近十几间商铺无法正常经营,甚至有租客中途宁愿放弃押金弃租而去,有的望而生畏,无人愿意敢来租铺投资,令我们十几户商铺业主共计过千万元的资产损失惨重,名*物业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城乡规划法2019》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茂南城管市容执法二中队分别在5月8号、5月12日在现场责令名*物业限期清理干净垃圾堆里面所有建筑垃圾,如果再继续堆放建筑垃圾将进行立案处理!
2021年5月11日拍摄于财富世家西面负一入口对面建筑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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