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组织 工作条例》中强调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推动事业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因此,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抓好党管人才工作。 一、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把党管人才落到实处。坚持一把手抓第一资源,把人才工作列入一把手抓党建述职内容,实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引导更多高精尖缺人才向创新一线集聚,完善区域人才协调发展机制。制订完善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建具有区域性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二、培养造就宏大人才队伍。坚持自主培养和招才引智相结合,提升高等教育水平,推动“产学研”资源整合,以市县镇三级人才驿站服务体系为载体,依托临港产业、现代农业、石化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团队。分类推进重点产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积极组织实施企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青年名师名医培养计划、“匠心茂名”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成长回流促进计划等具有茂名特色的人才工程,支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建立联合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技术、资金等科技创新资源,探索协同发展新路子,不断壮大和提高我市院士、博士、高级职称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数量质量。 三、改革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在人、财、物等方面赋予用人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使人才管理更切实际、更有活力。建立健全市场化人才配置体系,破除人才流动的地区、产业、身份壁垒。在党政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挂职通道,打通人才流动渠道,盘活人才资源。建立结对帮扶、技术协作、对口联系机制,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健全市场化一体化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人才引进、人才评价和人才服务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和绩效管理等领域取得突破。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制度和人才安居工程,在住房、落户、出入境、停居留、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为人才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创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人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失信惩戒和退出机制。 四、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吸纳。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国情省情市情研修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大优秀人才典型经验宣传和表彰力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带头发力,加强领导干部与人才的思想联系和感情交流,建立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对人才思想状况的经常性了解,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注重思想的吸引力,把政治引领与关心关爱结合起来,特别是融入日常人才服务之中,办好“关键小事”,做到对人才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增强与人才群体间的情感维系。要积极依托大数据和调查数据的研究方法,把握各类人才的社会心态,促进人才的文化融合和思想认同。(梁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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