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强调坚持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一、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引导更多高精尖缺人才向创新一线集聚,完善区域人才协调发展机制。制订完善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构建具有区域性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二、培养造就宏大人才队伍。分类推进重点产业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村振兴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强化年轻一代企业家的培育。、 三、改革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市场化一体化人才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人才引进、人才评价和人才服务机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在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和绩效管理等领域取得突破。实施高层次人才服务卡制度和人才安居工程,在住房、落户、出入境、停居留、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为人才提供便利化服务,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创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人才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失信惩戒和退出机制。 四、加强人才引领吸纳。一方面加强与人才的思想联系和感情交流,建立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对人才思想状况的经常性了解。另一方面要注重思想的吸引力,把引领与关心关爱结合起来,特别是融入日常人才服务之中,办好“关键小事”,做到对人才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增强与人才群体间的情感维系。要积极依托大数据和调查数据的研究方法,把握各类人才的社会心态,促进人才的文化融合和思想认同。(梁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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