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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提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人才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迫切需要我们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加强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领导人才和其他各方面人才。
一要建立起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世不患无才,患无用之之道”。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选配合适的人才。要制定适应各类人才不同特点的选拔制度,要坚持党管人才、分类管理的原则,也要努力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任人唯亲、迁就照顾等陈腐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每个人由于先天秉赋后天努力及所处环境的不同,即使年龄和资历相仿,其才能也有差异。为此,对于优秀人才,无论是在行政职务的提拔,还是在技术职称的评聘上,都应当打破年资限制,大胆地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对于某一方面的缺点或毛病,但其他方面确有特长的人,应该辩证对待,避其短而用其长。这样,各项事业所需要的千千万万人才才能源源不断选拔出来。
二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赏罚不明,百事不成;赏罚若明,四方可行”。好的机制,能使有为者不断进取,更上层楼,平平者亦能奋发进取,努力向上。不好的机制、赏罚不分、奖惩不明,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优者不能奖,劣者不能汰,久而久之,则使优秀者心灰意冷、不求进取,平庸者尸位素餐、安享其位。为此,要建立起对各类人才科学的考评体系和标准,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注重考核工作实绩,全面考核和准确评价各类人才的德、能、勤、绩,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升降奖惩,谁有才能就提拔谁、重用谁,平庸者就应该免去其职务,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优胜劣汰机制,不仅有利于选拔各类人才,而且为各类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使更加优秀的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三要建立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是客观事物运动的规律,也是人才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的规律。每个人的专长和爱好千差万别,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同样千差万别。人事相宜,实现人与事的最佳组合,是人事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此,要建立起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使各类人才适得其所,才尽其用;也要建立起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打破在人才使用上的终身做法,保证人才流动的合理有序。惟有加强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曾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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