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05年,坡耀恶势力团伙越过华建公司征地界至,盗卖了位于侨苑新村101号东侧100平方米坡耀村集体土地给周Z坚,并办理了高府国用(2005)第特07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6年,又越过华建公司征地界至,盗卖了位于侨苑新村100号东侧80平方米坡耀村集体土地给杨L琼,并办理了高府国用(2006)第特08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007年,上述两块被盗卖的集体土地已列入高州市2007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红线图范围内,也在2010年坡耀村征地红线图内。周Z坚和杨L琼不敢动工建房。 2008年,周志坚和杨丽琼两人将土地转让给原谢村居委会干部黄慕林。黄慕林受让后过户其名下,并办理了高府国用(2008)第特0850号和高府国用(2008)第特084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010年征地,因坡耀村民刘荣启有80平方米果园屋位于征地红线图内,需要拆迁。2015年前,潘州街道办张M军副书记与谢村居委会黄R毅书记、坡耀村干部刘G武、刘Q,多次找刘R启父子协商如何解决刘R启80平方米砖瓦房屋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后一致同意在黄慕林两块土地位置划出120平方米作为刘R启砖瓦房屋的征地拆迁用地和处理其历史问题宅基地。 2015年开始,此事突然没了下文。刘R启房屋被人故意拉泥围浸,崩塌后,土地成了坡耀一、三小组所谓留用地。 今年4月30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在高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黄慕林城东侨苑新村用地规划方案的公示”。举报人与刘R启及时向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递交了意见书。2021年5月26日收到答复,案件线索已经清晰。
综上所述:坡耀恶势力团伙涉嫌盗卖集体、国有土地,总面积180平方米,土地价值约500万元。请求贵局立案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XXXX06260834 住址: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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