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要将这一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的过程中。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法治思想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从而有利于我们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这一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延续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话语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从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发展历史中,无不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团结一致、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的结果。正是因为党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才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胜利。 “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传承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优良基因。这一法治思想是在对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从反映“民”与“国”关系的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到阐述“民”与“治”关系的“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再到体现“民”与“法”关系的“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等等,“民本理念”一直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也则是对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不断汲取,并结合我国的时代发展特点,不断总结升华的思想结晶。 “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凝聚着中国革命建设实践的经验总结。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要求我们党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加强对人民各方面权利的依法保护,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理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等,无不反映了“以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切实体现着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坚持践行“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以民为本”的宗旨理念。(肖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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