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记入户办事指南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条件: 出生超过12个月以上,未入户,父亲或母亲在市区有常住非农户口。 ➤所需材料: (一)婚生婴儿: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二)非婚生婴儿: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出生医学证明》; 3、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报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核,分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理费用:免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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