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茂有房 于 2021-6-17 15:05 编辑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入户办事指南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申请条件: 现役军人转业、复员、退伍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回原籍或安置地入户。 ➤所需材料: 1、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落户凭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2、复员、退伍军人异地落户凭省、市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3、转业军人凭市、县安置办和组织、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 4、接收单位证明; 5、转业军人家属随迁的凭市、县安置办证明及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成年未婚子女可以随迁,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迁出地派出所调查核实证明。 ➤办理流程及各流程时限: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证明材料齐全的,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当场审批。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668—2898109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汇编(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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