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区望夫镇农村集中供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让广大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为着力点,在全镇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不断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条件、提高供水质量,确保全镇农村群众喝上干净自来水。 2021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尚未全覆盖的11个村(社区)基本完成全覆盖任务,全镇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一)工作任务:解决完成全镇尚未集中供水覆盖自然村的4.45万农村人口管网进村入户;解决已集中供水覆盖自然村未装表入户人口完成装表入户,入户率达99%以上。 (二)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已有管网的自然村通水到户,7月底前完成全部管网到自然村,10月底前全部完成供水,11月份全面查漏补缺。 (一)农村集中供水工作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 (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为茂名市电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各村(居)委会:落实农村集中供水工作责任主体职责。负责不具备乡镇自来水扩网条件的自然村建设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或小型山泉水净化设施改造;负责组织发动群众报装自来水,处理自来水扩网建设工农关系问题,代为统一收取群众报装自来水材料费,按每户1000元标准收取后交付相关供水企业;负责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建后管理和日常维护;加强与供水企业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做好农村集中供水技术指导,指导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一村一册”;会同纪检监察办公室加强对农村集中供水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自然资源所:负责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做好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及长效保护工作。中心学校和望夫中学:负责发动农村学校对农村学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教育。茂名市电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落实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具体负责各村(居)委具备自来水扩网条件的自然村主管工程建设及装表入户工作;加强与村(居)委会沟通配合,共同推进。(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实现2021年底我镇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推进全镇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成立茂名市电白区望夫镇农村集中供水工作专班。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相应成立村级农村集中供水工作专班,主动负起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镇直相关部门在农村集中供水职能上有交叉的,应加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二)建设资金安排。各村(居)委会要积极发动并组织群众安装自来水,茂名市电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每户2000元标准收取材料费(含智能表),其中政府补助解决1000元,群众每户收取1000元。(三)建立明细的工作台账。各村(居)委会建立全村新增集中供水覆盖自然村和户名单,确保完成的工作任务可追溯、可检验。(四)加强督办落实。纪检监察办公室会同农村集中供水工作专班加强对各村(居)委会集中供水工作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每日进展情况,推动入户报装和自来水扩网工作开展,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移动传媒等渠道,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现场咨询、公众论坛等公众咨询活动,扩大农村集中供水和饮水安全的宣传力度,增进公众对农村供水的认同和参与度,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农村饮水工作。为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全长效运行,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应做好工程场地规范建设和安全防护;应在集中供水工程门口设置工程名称及农村安全工程“三个责任”标识牌。制定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人员职责并上墙公示;落实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围墙围栏,设置警示标志,条件具备时应实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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