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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2021-11 号(茂名市康梓小区 MDKZ-05)地块使用权竞得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竞得人须按本宗地规划条件的要求配建一所不少于 15 个班的幼儿园,用地面
积不少于 405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 2927 平方米,其余相关要求按现行规范及《茂
名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茂教字[2017]130 号)执行,幼儿
园规划设计方案需征求茂名市教育部门意见,并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职能部
门。
(2)竞得人须按本宗地规划条件的要求配建周边绿带,并在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
府相关职能部门。
(3)竞得人须配建出让范围西侧南北向街坊路(详见该街坊路规划要求),长度为
417 米,面积为 10666.72 平方米,总投资额不得少于 758.4038 万元(不含地下综合管
廊设施,建设费用纳入本宗地的开发建设成本),并在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府相关职能
部门。配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费用全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若最终配建费用低于上述总投
资额,竞得人须向茂名市人民政府补足差额。若最终配建费用高于上述总投资额,则超额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茂名市人民政府不予任何补偿。
6.WG2021-12 号(茂名市屋地小区 MDWD-01)地块使用权竞得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竞得人须按照《茂名市北组团茂名大道东片区屋地小区 MDWD-02 地块规划条
件》(茂南规条字[2021]69 号)的要求,在 MDWD-02 地块内投资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
校及公园绿地(屋地小区 MDWD-02 地块供地图中学校预留用地面积为 41577.24 平方米,
且不得减少;其余面积用作公园绿地)。
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和相关学校设计规范要求,
在学校预留用地范围内按 72 个教学班规模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标准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学校首期由屋地小区 MDWD-01 地块使用权竞得人按 54 个教学班投资建设(小学阶段 36
个教学班,初中阶段 18 个教学班),建成后学校及公园绿地的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关职能部门;在屋地小区 MDWD-02 地块的首期学校及公园绿地竣工验收前,住建部门
不得受理屋地小区 MDWD-01 地块的商品住宅预售许可手续。
首期投资建设学校及公园绿地项目的建设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费、设计费、
委托费、政府收费、管理费、财务费及相关税费)最高限额为 9000 万元,全部由土地
竞得人承担。若最终投资建设费用低于出让须知中约定的项目投资建设成本最高限额且
差额大于最高限额的 1%时,竞得人须向茂名市人民政府补足差额;若最终投资建设费
用高于出让须知中约定的项目投资建设成本最高限额,则超额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茂名市人民政府不予任何补偿。
(2)竞得人须按《茂名市北组团茂名大道东片区屋地小区 MDWD-01 地块规划条件》
的要求配建位于茂名大道东片区屋地小区 MDWD-01 地块出让范围南侧的官山八路全段
(配建道路不纳入出让范围),配建道路总长度 811.57 米、道路横断面宽度 45 米、面
积 42072.88 平方米,在工程竣工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配建官山八路项目总投资额最低不少于 5048.7456 万元(不含地下综合管廊设施),
配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费用全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若最终配建费用低于出让须知中约定
的项目配建最低投资额,竞得人须向茂名市人民政府补足差额。若最终配建费用高于出
让须知中约定的项目配建最低投资额,则超额部分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茂名市人民政府
不予任何补偿。
(3)上述 1-2 项建设项目属于获取本宗地的必要条件,其建设费用一并纳入本宗
地的开发建设成本。
(4)竞得人须按《茂名市北组团茂名大道东片区屋地小区 MDWD-01 地块规划条件》
的要求配建一所不少于 6 个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
于 1270 平方米,其余相关要求按现行规范及《茂名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工作暂行办法》(茂教字[2017]130 号)执行,幼儿园规划设计方案需征得茂名市教育部
门同意,并在竣工验收后将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5)竞得人须按《茂名市北组团茂名大道东片区屋地小区 MDWD-01 地块规划条件》的要求配建规划范围内的绿带,并在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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