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了沈海高速公路茂湛段改扩建工程机场北互通连接线化州段施工招标公告。该项目起于化州市杨梅镇福境村,顺接化州市机场大道,路线大致呈北南走向,经龙湾园、石匣、老礼车,止于桩号LK6+370.922。路线全长6.371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本项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206752187.00元。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为12个月。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 项目的招标人是化州市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单位是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目前该项目正在公开招标过程中,但是项目招标文件的条件设置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为某家施工企业而“量身定造”的,几乎可以预判此项目将会由广东冠*路桥中标。同时招标文件中还存在多处违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情况。 一、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公告第3.1条提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经核查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 206752187.00元,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其中工程量清单中第600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工程量所占比例不超过整体工程的10%,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既非主体工程,又非控制性工程。设立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作为投标条件,明显与本项目不匹配,也不符合该项目的具体特点。满足该条件的施工企业屈指可数,这明显在限制或排斥潜内投标人参与投标,为某个潜在投标人量身定做。此条满足《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粤发改规【2019】6号)附件一,《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禁止行为通用监管清单》中编号为Z-03-02的情况,即: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应予以纠正。应取消公路交通工程资质条件限制,或者应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关于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招标文件附录3对业绩的最低要求为:近五年(2016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 24km 的新建、改扩 建或改造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其中至少包含一项里程不少于 6km 的新建、改扩建或改造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属于一个普通的公路工程,路面工程既不具有项目代表性也无技术特殊性,而招标文件中将路面工程单独作为投标人业绩的最低要求,特别是以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作为业绩门坎则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特殊指向性(有路面施工业绩的企业有很多,但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的企业却很少,现在这个年代修水泥路面的少)。通过这一条件的设置,无需招标几乎可以判定这是为潜在中标人,广东省内某施工企业--冠*路桥有限公司量身订做,这将严重打击其他潜在投标人的积极性。 由于第一、第二条的报名条件限制,使得大部分央企都被排斥在外,那些做过几十亿、上百亿大项目的央企,居然还不够资格参加一个2个亿地方项目的投标,无法报名,简直是荒唐至极! 三、关于评标办法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取的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根据茂名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在若干规定》(茂住建【2020】21号)文中,第六条优化评分办法第(一)条的规定:招标控制价一亿元(含本数)以上的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由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超过两亿元,因此其评分办法应采用“综合评标法”而非“双信封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于技术能力的评分标准为:(1)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 新型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鲁班奖、 詹天佑奖,每项加 0.3 分; 以上评分标准将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鲁班奖、詹天估奖这类体现技术能力水平较高、获奖难度非常大的奖项与获得工法、专利、主编或参编国家标准等这类难度较小的奖项设置为同一评分标准,无法充分体现出国家级大奖技术能力的价值,也无法做到公平、公正的评价一家施工企业的技术能力。打消了众多优质施工企业特别是央企参与投标的积极性。 四、关于资质、业绩、财务以及管理人员资历的认定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5.1条、第3.5.2条、第3.5.3以及第3.5.5条中关于对投标人资质、业绩、财务以及主要管理人员资历的认定均要求以交通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中所载明的信息作为企业资信的认定条件。而交通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属于特定行业的管理系统。此条属于《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2019】862号)一文中,整治内容第六条: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所列情况,应予以纠正。 五、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文件第6.1.1条的提出: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而根据交通厅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的规定却是: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原则上人数不少于9人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数原则上以1人为限。为什么招标人代表人数是3人而不是1人。很明显,这里有控制评标结果的嫌疑,很怀疑那3名招标人代表的真实身份。 六、选择招标代理程序不合法合规 该项目原来的招标代理单位是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经过化州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开会议定的,后来无缘无故未经组织程序就更换成现在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交通局个别人员无视法律、法规,官商勾结,这家招标代理公司很可能就是广东冠*路桥公司找来的。 以上六条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机场北互通连接线化州段项目招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这些只是存在于表面的现象,但里面可能潜藏着更深层次的问题。牵涉到工程招标领域的不正当竞争、预先内定中标人等暗箱与黑幕。也许上述由本人提到的这些问题,相关人士都可以找到看似合情合理的解释,但无论怎么解释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份招标文件就是为广东冠*路桥有限公司“量身定造”的。最终结果如何,请大家拭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