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住户、商铺: 为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城区环境卫生,争创省级卫生城市。根据《茂名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化州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定时倒放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城区生活垃圾定时倒放时间的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单位、住户、商铺生活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要在当天早上6-8时,晚上6-8时这两个时间段放到垃圾收集点里或自家门前,由环卫工人统一上门收集。三、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执行,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照《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9日 来源:化州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