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1-7-15 11:02 编辑
合并审理申请书 茂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143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50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51号。 由于上述三案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同一且案件事实有密切联系,合并审理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和节约司法资源。因此特向贵院提出合并审理申请,请求将上述三案合并审理。 申请人:刘国强 2021年7月15日
合并审理申请书
茂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方案公示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74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165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166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167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63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64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65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73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74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75号。 申请人诉被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1)粤0902行初276号。 由于上述十一案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及案件事实均有密切联系,合并审理有利于案件的审结和节约司法资源。因此特向贵院提出合并审理申请,请求将上述十一案合并审理。 申请人:刘国强 2021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