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恢复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的通告 自2021年7月21日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办税服务厅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办费渠道,全面恢复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和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业务。 社保申报缴款情况查询流程
(一)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查询当前选择的单位社保号下对应的历史社保申报缴款数据,包括申报汇总数据、申报明细数据和缴款情况。 (二)申报缴款情况查询操作步骤 (1)点击菜单【申报缴款情况查询】模块功能,进入申报缴款情况查询界面,系统自动带出展示本单位当月的申报缴款情况,提供“申报汇总表”、“申报明细表”、“缴款情况”的入口; (2)选择“费款所属期”的起始年月与终止年月(注:间隔不能超过6个月)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看该时期内本单位的申报缴款情况; (3)点击【查询结果打印】按钮,即可跳转至当前查询结果的打印预览界面。在打印预览界面中,点击【打印】按钮即可调用打印机进行打印;点击【关闭】按钮即关闭打印预览界面,回到上一页即申报缴款情况查询主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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