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公示文件的监督单位、开发单位,自己监督自己?)因为周边人群信访投诉此项目的立项合法性、环评合法性,他们到周边住宅小区游说大家:投入那么多了,让他们村委继续开业,血本无归;烧烤档肯定有的,设备妥当处理。。。可笑!牺牲周边居民下一代的成长居住环境,为了你们村委的收益分红?公示规划文件明确不能重油烟,今天你说有烧烤档?何为重油烟?
拆除期间就是省文明办暗访时间!地摊夜市明显就是历史遗留产物,居然还能继续立项成功?环评报告有?就算为了就业,也不能牺牲居民环境吧?而且还是在茂名市自然资源局隔离,对这审批部门实在讽刺。。。没有环评,没有立项。借着报建两年临时建筑的名义搞起来,两年后还周边住户干净清新环境(我试问,光华北路的隔坑夜市,零几年临建到现在差不多20年了,那么有清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