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国辉 于 2021-8-8 08:26 编辑
疫情防控一直以来都是要佩戴口罩,测体温和扫健康嘛,其实这个完全没有问题。但最新文件公布,还在原基础上增加了疫苗接种证明。
个人认为不恰当。首先;疫苗。国家要求是以自愿为原则的,因此意味着会有一部分人没有打,然后也会存在部分人群是还预约的上打或者没完成第二针接种。以及有部分原因如孕妇等情况是不能接种的,这样子会对不少人群的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国家相关部门也有说过,不能因为防疫,出台对人民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措施。连农贸市场,超市这些都不能进入,这些难道都不是对人民生活造成影响吗?防疫固然重要,若是属地有关部门怕失守被问责的话,也不应该往顾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权利。
别说茂名现在低风险,哪怕高风险的疫区都不敢出台要求查验疫苗接种证明。请允许我在此假设,退1万步,若真的是文件字眼上出错,那就真的是对茂名有关部门的防疫没有信心了。更应该问责相关部门当前对防疫的作风,一份联合文件,理论上也会经过几个部门审议,居然没有任何人发现有地方出错。当然,这个只是我的假设。我已经向省台报料,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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