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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还是遇见你网友:
你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现作以下答复:
1、若你在断了三年社保期间曾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事实关系且对应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参保缴费的,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时需提供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原始资料,如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财务凭证等原始材料。
2、若你在断了三年社保期间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通知》(粤人社规[2018]9号)文件第三条:“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首次参保前从事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期间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参保后中断的缴费,不得补缴”的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再办理补缴。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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