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云上法庭’,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让我避免来回奔波就能直接参加诉讼,还快速解决了纠纷,给法官点赞!”近日,高州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结一起被告远在香港的离婚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庭审结束后,被告对法院这一高效便捷的庭审模式给予高度好评,并“隔空”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被告相识不久便同居,并育有一女,于2011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李某诉称,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没有共同语言,缺乏沟通。被告于2012年将户籍迁至香港后,双方更是缺乏联系,并自2016年开始一直分居。原告李某认为双方符合离婚的条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女儿抚养权归被告所有。 收到案件后,高州法院承办法官向原、被告电话询问双方的生活情况和婚姻状况,并通过电话方式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由于正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被告远在香港无法到庭参加庭审,合议庭遂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连线身在香港的被告,在线调解该宗离婚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征求意见,双方均同意通过“云上法庭”“隔空”参加诉讼。 庭审前,书记员通过电话告知双方当事人连线准备工作,并指导如何使用开庭小程序。经合议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均认识到双方性格不合,由于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致表示同意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负担达成一致协议。其后,原、被告双方通过手机终端,对“云上法庭”调解协议签名确认。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高州法院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诉讼服务,有效化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多亏了‘云上法庭’,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让我避免来回奔波就能直接参加诉讼,还快速解决了纠纷,给法官点赞!”近日,高州法院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结一起被告远在香港的离婚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庭审结束后,被告对法院这一高效便捷的庭审模式给予高度好评,并“隔空”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被告相识不久便同居,并育有一女,于2011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李某诉称,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没有共同语言,缺乏沟通。被告于2012年将户籍迁至香港后,双方更是缺乏联系,并自2016年开始一直分居。原告李某认为双方符合离婚的条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女儿抚养权归被告所有。 收到案件后,高州法院承办法官向原、被告电话询问双方的生活情况和婚姻状况,并通过电话方式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由于正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被告远在香港无法到庭参加庭审,合议庭遂决定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连线身在香港的被告,在线调解该宗离婚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征求意见,双方均同意通过“云上法庭”“隔空”参加诉讼。 庭审前,书记员通过电话告知双方当事人连线准备工作,并指导如何使用开庭小程序。经合议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均认识到双方性格不合,由于长期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致表示同意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负担达成一致协议。其后,原、被告双方通过手机终端,对“云上法庭”调解协议签名确认。至此,这起离婚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高州法院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诉讼服务,有效化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来源: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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