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相关规定,并没说不能在室内充电,但是地方相关补充规定说了电动车不能上楼。所以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地下室非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位置理论上可以充电的,前提是充电位置是否设置防火分区、消火栓、报警器、灭火器等必备条件。但更多的物业喜欢一刀切,不让充,全部到地面户外去充高价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