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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月开始,茂名市区的交通灯路口,警察和志愿者开展交通秩序劝导活动,特别对电车、自行车过红绿灯路口、人行道(斑马线)
进行文明出行。我作为一名市民是非常赞成的。以往路口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行人都挤在一起过斑马线,非常混乱,容易产生危
险,更对我市创文形象有负面影响。现在开展交通秩序劝导,非常有必要,而且需要长期坚持下去,让文明出行深入民心。
但近日我送小孩去幼儿园的路上,在文明南路和双山四路十字路过红绿灯的时候,我下车推电动自行车(白牌车)准备过,志愿队和警察
要求我的小孩也要下车随行。我对此要求是强烈反对的,理由:我小孩才5岁,自制能力和步行速度不快,跟不上大人的速度,这个十字路
口是双向4车道(共8车道),距离很远,大人也需要用很快的步行速度前进能才一次绿灯时间中过马路。小孩是根本赶不上绿灯时间,大人
在过程中,推车前进是顾不上小孩安全。这个路口摩托车候车区是在人行斑马线前面,我们绿灯过斑马线的时候,摩托车会不停地穿过斑马线
到达候车区,小孩子容易被摩托车撞倒。我建议6岁以下的孩子需要坐在电车和自行车上,由大人推行更安全。
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这责任谁来担当???
请茂名交警部门重新研究这部分的出行规定,以人为本,不要一刀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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