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对我们一家的关心和帮助,缓解我们家庭困难,让我们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领到法院送来的司法救助金支票后,司法救助申请人小丽(化名)的父亲十分激动地说道。9月9日下午,高州法院协助省法院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并联合当地学校、村委等部门有关同志,前往申请人小丽家中送上司法救助金,将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诚挚问候送上门,让申请人一家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和温暖。 两年前,11岁的小丽因被绑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据其家人反映,小丽在案发后变得敏感内向,不愿与人接触和交流,2020年以来两次出现割腕自残情况。同时,小丽母亲多年前已离家出走,使其缺失母爱,加之父亲又长年在外务工,两年过去了仍未能走出心理阴影,甚至出现恶化加剧现象。而且,小丽所在家庭原为贫困户,在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家庭已成功脱贫。但其奶奶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一家七口仅靠其父亲在外地打工维持生计,收入不稳定,存在返贫风险。 了解到小丽的实际情况后,为帮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影,缓解其家庭生活困境,高州法院协助省法院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主动开展多元化救助方式,积极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多次与高州市妇联、共青团、当地镇政府、学校、村委等部门协调沟通,努力为小丽提供学习和生活帮助,并联系心理治疗机构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助治疗,形成司法救助工作合力。省法院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积极鼓励小丽一家振作精神、克服困难,通过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自力更生开创家庭生活新局面。小丽家人表示,十分感谢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关心爱护,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也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再次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幸福的光彩。 民生无小事,件件连民心。接下来,高州法院将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坚持“应救尽救、应助即助”原则,努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帮助困难家庭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提升直面困难的勇气,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让人民群众深刻感受到司法工作的力度、深度和温度。
来源: 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