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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轨道交通建设需要建立在客观理性的功能定位以及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之上。我市相关不同的规划层面已对轨道交通通道作了预留。为了提前做好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开展轨道交通规划研究编制工作,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已将茂名市快速交通1号线(途径北组团、共青河新城、水东湾新城)纳入《茂名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四五”规划》;根据《茂名市共青河新城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茂名市共青河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已沿好心大道西侧规划20米控制防护绿地,为下一步轨道交通建设做了线位预留。
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投资巨大、周期长、技术复杂,并且国家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明确的准入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目前,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未达到150亿的轻轨、300亿的地铁建设要求,暂不满足建设轨道交通项目。
四、下一步,我们将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认真做好客流量预测、线网规划,确定合理的轨道交通方式,与现有的公共交通系统相互协调,认真研究确定轨道交通制式,切实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各项前期工作。同时在工作中加大舆论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轨道交通建设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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