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第三路人马 于 2021-9-28 15:28 编辑
近两个月来,在线论坛对于停车矛盾的贴子逐渐增多,我认为,茂名城区不存在“停车难”问题,而是“停车矛盾”问题;造成此问题的原因有三:一是地下停车位空置率高,二是地上车位管理混乱,三是执法部门不够人性化。 城区多数小区地下停车位空置率高,特别近年政府强制住宅小区车位配比为1:1.2,商业小区车位配比为1:1.5以来,地下停车位应该可以满足本小区常住户的需求,但矛盾仍然产生,原因有三,一是车位售价过高,特别是本地开发商经营的楼盘,地下停车位普遍15万起,有些小区高达30万,堪比房子首付款,住户无力承担;高X市某楼盘地价4点几亿,地下车位近2000个,有证的21万起,无证的15万起,即使按20万元/个的均价,单卖车位可赚回地价。 二是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因此,建筑区划内的地下车位,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车位的归属。其公开向小区业主出售,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近日油城十路东X名雅城开发商公告出售车位,三次公示后将对周边住户进行出售,据了解,该小区正式交房才一年多,目前着灯率不高,而且开发商在公示前无任何的出租方案,明显不符合“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三是部分地下车位不售不租。新福路时X尚品小区负二停车场迟迟不开卖,刻意制造停车位紧张现象。 城区地上停车场(位)管理混乱,主要表现为权属不清、胡乱定价、监管不力。一是小区地上停车位用地权属不清,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然而物业公司却在小区地上擅自建造收费闸,未经业主同意单方面制定收费标准、成本支出、分成约定等,造成多数小区地上停车位空置多,夜晚空置率更高。二是胡乱定价,政府制定收费标准有误导。目前我市几乎所有小区地上停车场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例如开发区汇龙X景小区外地上停车场收费标准为40元/天,如果停一个月则要1200元,我市发改局提出的一类地段停车位收费为30元/天,如果停一个月则要900元,政府的定价标准也给物业公司产生了误导,高额的停车费完全没有考虑本地居民收入水平,且远超珠三角地区收费标准,例如广州某城中村收费才20元/天、400元/月,深圳市某些住宅小区、城中村等区域收费为10元/天、300元/月。 三是监管不力,住户维权困难。执法部门对小区地上停车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各小区物业公司随意收费行为普遍,对住户的投诉处理不够彻底,意见很大,例如前几年开发区鸿X名苑小区物业将地上停车场进行围闭收费,住户们到路边拉白布才停止收费。 近年因为创文,执法部门加强了对违停车辆的管理,导致停车更加困难,在一些非停车区域,如果道路条件允许,执法部门应该更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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