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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叫陈雪梅,女,汉族,现年55岁,家住公馆镇下山东岸村五组4号。本人在东岸村山塘尾军洞有两块土地,面积分别是2.2亩和1.5亩。在这块2.2亩的土地中,有0.68亩是我家公江衍杨在我嫁入本村之前用兰头洞的耕地跟村民梁广华等额兑换过来的,有0.25亩同样是用门口洞的耕地与村民梅芳等额兑换过来的,剩下的1.27亩地是当年分田单干之后我家的自留地。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没有留存有地契及其他证明文件,但这两块土地自我1987年嫁入东岸村至今34年一直是由我和我家人在耕种和使用,期间我们种植过花生、豆角、甘蔗等农作物,现在还种有芒果树和菠萝树,还在土地上建有猪舍和围墙,从事过农畜养殖。这些土地使用事实附近的村民都可以作证。
从2019年开始,我村响应国家拆旧复垦的政策,鼓励村民将闲置的土地用于复垦,促进乡村振兴。但是,当我家将这两块土地用于复垦时,村民梁某旭(东岸村三组的组长)伙同梁某庆家族成员一同过来捣乱,强行阻止我家复垦,宣称他们对2.2亩的土地拥有所有权,不能在复垦登记表的权属人上填写我的名字,造成我的土地有权属争议。期间我们也有据理力争,对方以当年0.68亩地为梁某庆家族的土地而梁某华无权兑换为由,蛮横耍赖,意图强占我土地。我们一直耕种那么多年,都毫无争议,到要复垦的时候就来强占土地所有权。说到底就是眼红我们的复垦补贴款项,要从中强抢一杯羹。后来还故意阻挠其他的土地复垦工作,造成我的1.5亩土地未能正常复垦。村委会后来将土地列为争议土地,上报复垦。该地块为复垦地图中的A3地块。
在2019年末我们东岸村五组的村民将此情况投诉到镇政府,镇政府也认真调查了事实情况并在2020年1月出具了回复函(详见附件),文中列明公馆镇政府经过调查了解后发现该地(指A3地块)分田单干以来,一直是江氏(即东岸五组)使用,梁氏(即东三组)并无提出过任何异议。土地复垦政策出台后,梁氏则说该地属于东岸三组,就此产生了争执。对此,镇政府及村委会多次协调之后建议双方保持土地原貌不变,原来是谁使用的则继续由谁使用。回复函中都明确了梁氏(包括梁某旭和梁某庆家族)是在无理取闹,对该地块无任何使用事实的。
2021年6月开始,村委会收到了复垦补贴款项,没有土地争议的村民也顺利的拿到了款项。此时,我和家人们眼看着属于自己的土地却被他们蓄谋捣乱一直无法拿到补偿款,心有不甘。向村委会继续反映,村委会要求我们自己协商解决。我们找到梁某旭,对方提出要从A3地块中拿走两亩(约1333㎡),按比例拿走我们土地的0.5亩复垦补贴款作为补偿。同时,我东岸五组的组长江金水还提出要从复垦款中拿走10%作为手续费!多么无理的要求!我们坚决不同意!明明是属于自己的土地,凭什么要给他们。不能因为他们的无理取闹,就答应他们的要求,去助长强抢豪夺之风。我们多次找村委书记协调,也到镇上去反映情况,但是都未有结果。
2021年9月开始,陆陆续续有部分地少的村民为了尽快拿到复垦款,同意了梁某旭的无理要求。为此,村委会未经过详细的测量,就将他们上报的土地面积计算出复垦款进行了公示,公示表中显示安庆家族有1198.8平方地,东五组组长江金水的母亲崔某珍有87平方地,我表示强烈的反对和极大的愤怒:
一、A3地块一直是江氏在耕种,梁氏某庆家族并无耕种和使用事实,公示的内容中标明某庆家族有地是违背了事实!侵占了土地权利人应得复垦指标!
二、东岸五组组长江金水一家在A3地块中根本没有土地,公示表中却写有他母亲崔某珍有87平米,实属弄虚作假,胡编乱造!目的是骗取复垦指标收益!
三、A3地块作为一个整体,不可以未经测量具体的田地数量就进行复垦公示,这样有失公平公正,也不合常理,属于违规操作!
对此,我向村委会和镇上反映了上述情况和我的诉求:
要求村委会明确我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要求给予属于我的复垦款,停止侵占土地权利人应得的复垦指标收益!却迟迟得不到解决!
现在,竟然还有如此不公的事情发生,我遭受到如此委屈却无处诉说!谁来为我主持公道!还我正义!
陈雪梅13432380704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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