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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因为借钱吃亏的人不在少数,就是因为还是太轻了,不入刑根本根治不了,希望国家能把故意失踪,下落不明的老赖入刑法,因为这种人是社会的一大危害,国家再放任不管这社会诚信缺失太厉害了,我相信很多人都吃尽了借钱的苦,不入刑法的话根本对老赖来说不痛不痒的,有多少人得到一纸判决后犹如空文一般的?希望国家早日出台政策刑法附加民事,让老赖无所遁形,既受了牢狱之灾也让他偿还该还的债务,因为民事纠纷欠多少都不会坐牢,如果入了邢让他负该负的责任让他偿还该偿还的债,钱借出去了人却找不到,留下债权人独自心酸无奈,甚至有的想不开而走上了不归路,难道国家不该把故意借钱跑路,故意躲起来的老赖抓起来入刑?这执法为民何来,这对出借人来说公平吗?凭什么透资信用卡还不起就有可能判刑,而民间借贷却是民事纠纷?
这对借钱给别人而最终受苦的也是出借人来说公平吗?这不该写入刑法?对那些故意借钱还玩失踪的人不应该判刑坐牢?就是处罚太轻了所以才给老赖们有机可乘,才会令这社会诚信缺失越来越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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