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车位购买协议后,开发商公示的车位面积却比协议约定的面积“缩水”了。要求退还面积差异款未果的业主因此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近期,茂南法院对该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妥善处理,依法维护了业主们的合法权益。
为购买车位,茂名某小区业主陈某与开发商签订了《车位出让协议书》,对车位面积、价格等进行了约定。签订协议后,陈某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车位款。当开发商将车位情况进行公示后,陈某发现其车位面积比协议约定的面积减少了1平方米。陈某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面积差异款,但交涉无果。65户遭遇类似情况的业主因此将开发商诉至茂南法院。
经主审法官倾力调解,其中33户业主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开发商退还车位面积差异款给业主,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因其他32户业主无法与开发商达成协议,法院也及时对该32件案件作出了判决。
其后,开发商按调解书和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业主们退还车位面积差异款。不料开发商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未按要求将诉讼费用支付给业主,65件案件涉及的费用总计3250元。
业主们将情况向茂南法院进行了反映,法院为此指派法官跟进处理。为让业主们的权益及时得到实现,法官专门约谈了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从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企业商誉的角度出发,避免成为被执行人而给公司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经过法官的一番释明,开发商工作人员当即表示同意向业主支付该公司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并当场履行完毕义务。至此,该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茂名日报记者张伍通讯员陈依婧郭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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