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家政服务企业 (二)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属于家政服务人员。 3.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所需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4.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四)申请流程 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社保补贴不叠加享受。 (五)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同一员工先后被多个员工制家政企业招用并申领本项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六)资金列支渠道 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 》》》》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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