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茂名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对以下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编号:WG2021-60;宗地坐落: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B103a0137-01;宗地面积:14331.03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出让年限:70年;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详见茂滨海规条字〔2021〕028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389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949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资信证明:3898万元。出让金支付约定: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余款不得迟于2021年12月28日一次性缴清。 (二)宗地编号:WG2021-61;宗地坐落: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B103a0338-01;宗地面积:29987.71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零售商业;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其中高层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住宅建筑高度≤80米,商业建筑高度<150米(详见茂滨海规条字〔2021〕029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9604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802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资信证明:9604万元。出让金支付约定:自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余款不得迟于2021年12月28日一次性缴清。 (三)宗地编号:WG2021-62;宗地坐落:茂名博贺湾新城启动区B103a0351-01;宗地面积:29056.36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零售商业;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其中高层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住宅建筑高度≤80米,商业建筑高度<150米(详见茂滨海规条字〔2021〕030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926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4631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资信证明:9262万元。出让金支付约定:自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余款不得迟于2021年12月28日一次性缴清。 (四)宗地编号:WG2021-63;宗地坐落:茂名电白区水东街道彩田路东侧、民乐路北侧SD04XP08-02;宗地面积:19439.52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零售商业、商务金融;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高层部分≤22%);绿地率≥30%;建筑高度:住宅建筑平均高度<80米,商业建筑高度<250米(详见茂规条电字〔2021〕10-28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58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5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资信证明:5850万元。出让金支付约定:自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及一次性缴清出让金。 (五)宗地编号:WG2021-64;宗地坐落:茂名市市民南片区SMN-03-01;宗地面积:90860.01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宅、零售商业、商务金融;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居住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居住≤80米,商业不限(详见茂高新规条字〔2019〕013号);网上挂牌起始价为3543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7718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资信证明:35436万元。出让金支付约定:自土地成交之日起,不迟于2021年12月30日前签订出让合同及一次性缴纳出让金。
二、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7日至2021年12月16日止。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1年12月17日9时至2021年12月26日15时正。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四)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12月26日15时起。 三、竞买资格和要求: (一)符合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活动。本次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不含贷款意向书);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资信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开具资信证明的额度均不得低于公告要求;开具资信证明的时点应在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挂牌公告之后至交易结束之前有效。 2.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开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人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一年内禁止参加茂名市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活动。 3.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挂牌确认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向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以及无合法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支付出让成交价款的,均被视为违约。竞得人违约的,交易机构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已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对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出让合同的,土地储备机构应重新收储土地并可重新委托出让。出让人可将原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及其关联公司列入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及向社会公布,并自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限制参与茂名市土地市场交易有关活动。 4.凡在茂名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在社会保险、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专利)、统计等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有关人员,以及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平台公布的失信主体,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5.WG2021-63(茂名电白区水东街道彩田路东侧、民乐路北侧SD04XP08-02)地块使用权竞得人须满足以下条件:若竞得人(受让人)非电白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则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电白区注册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是新公司的唯一股东,100%持股),办理税务登记。 6.WG2021-64(茂名市市民南片区SMN-03-01)地块使用权竞得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宗地住宅部分仅可开发建设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不得开发建设为商品住宅。 (2)公共租赁住房设计方案及图纸应经自然资源和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并作为验收的依据;其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一般控制在30~60平方米范围内。 (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三)首次参加竞买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在办理数字证书后,请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gdzwfw.gov.cn/ggzy/gdyzwmm/)进入“统一导航”点击“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旧网站CA用户登录入口”,点击“会员注册申报”按钮进行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绑定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土地出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竞得人负责。 (二)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可以查阅规划文件、宗地图等相关图件。 (三)竞买人竞得宗地使用权后,必须保证其提交的资料符合竞买申请条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和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价规则请见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12月6日后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试运行)(http://www. gdzwfw.gov.cn/ggzy/gdyzwmm/)进入“统一导航”点击“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旧网站CA用户登录入口”,点击“土地使用权交易”按钮,查询并下载相关出让文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魏先生 联系电话:0668-2288783、2288780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金源盛世)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