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
1、购入材料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与增值税生产经营无关的; 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4、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 5、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6、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按原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一)以票抵税 采购成本×税率 (二)计算抵税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农产品采购成本÷(1﹣10%或9%)×10%或9%计算。 注意:若农产品领用之前就发生进项税额转出,不考虑加扣1%问题。
二、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确定该进项项税额的) 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当期实际成本×税率
三、利用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转出 (一)一般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二)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的(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某食品加工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向农民收购苹果一批用于生产糕点对外销售,入账价值116万元(含运费成本16万),均已抵扣进项税,2月因为管理不善,仓库积水导致外购苹果生产的糕点全部烂掉。则2月份应转出的外购苹果的进项税额为多少万元? 2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16﹣16)÷(1﹣10%)×10%+16×9%=12.55万元
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下各栏目填报本期进项税额中需要转出的部分即可。
来源:茂名市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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