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筑牢诚信“基础桩”
为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营造实诚、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形成全社会讲诚信、用信用的氛围,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市城管执法局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和要求,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完善信用制度和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制度
市城管执法局成立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安排布置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各科室责任分工,并多次召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2021年茂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不仅增强了城管人员的诚信意识,还把诚实守信带入到到城市管理工作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立信用信息“双公示” 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常态化
为保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作出决定7天内上传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市城管执法局建立了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建立数据报送常态化机制,明确数据报送的责任分工,确保报送数据上报质量。
截至2021年12月23日,市城管执法局报送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行政许可信息共有2459条,行政处罚信息共13条。向茂名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信用承诺及履约践约信息120条。对上传信用平台不合规的非标数据和疑问数据、异常数据都按规定及时进行了整改。整改率100%。
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接下来,市城管执法局将持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协同各方、群策群力,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形成讲信用信的长效机制,全面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在城市管理上走实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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