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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耀恶势力团伙为谋取不法利益,不择手段迫害我户成“黑户”,无法分享政府征地红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29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茂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人:刘国强,男,坡耀村人,果农,住址: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身份证号码:440922196906260834,电话:18306681821。
    被举报人:刘桂文,男,坡耀村人,中共党员,原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副主任。
    被举报人:刘桂武,男,坡耀村人(与刘桂文为亲兄弟),绰号“书记”,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
    被举报人:刘强,男,坡耀村人,原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三经济合作社社长。
    一、被举报人为谋取不法利益与潘州街道办勾结,不择手段迫害我户,导致坡耀各经济合作社不承认我户成员身份而成为“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
    2010年政府征地,因被举报人拒不如实公开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征地留用地补偿数据,我户要求编入留用地补偿数据公开透明的坡耀七、八小组,落实我户征地合法权益,遭拒。导致我户至今无法在征地协议中签字。
    2014年3月3日,我户不属坡耀一、三小组成员,被举报人与潘州街道办勾结,瞒骗坡耀二、五小组,竟将我户留用地数据落实在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确权图内,位于桂圆东路南侧。并于2015年12月24日对该块留用地进行损人利已的规划,将高文路一半道路,确权到我户留用地数据中,非法盘剥我户征地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27日,被举报人与潘州街道办通过市规划局利用《请示》虚构征地虚假事实,欺骗高州市政府,将我户留用地数据落实在坡耀一、三小组。
    2018年7月9日,被举报人盗用坡耀五小组印章,瞒骗坡耀二、三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将我户留用地数据留在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红线确权图内。2020年3月8日,被举报人采用同样手段,伪造《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偷偷将我户留用地数据编入坡耀五小组,导致坡耀各经济合作社拒绝承认我户成员身份而成为“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
    被举报人此举目的,是为了打压迫害我户,层层盘剥我户征地合法权益,侵吞集体资产。

    二、被举报人瞒骗坡耀二、五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分配说明,明确将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办证,但实际办证面积已达到15.5%,多套取了政府1254平方米留用地,必须依法注销。
    2010年征地,潘州街道办承诺,留用地按征地面积的15%返还,另给坡耀一、三小组,坡耀二、五小组各补10亩宅基地作为处理宅基地不平衡等遗留问题。结果,一、三小组瞒骗二、五小组,多补了6.57亩(4380平方米)宅基地。
    由于征地政策允许留用地最高可按征地面积的15%返还,因此,一、三小组与二、五小组留用地必须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办证。
    2018年7月9日,被举报人盗用坡耀五小组印章,瞒骗坡耀二、五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2020年3月8日,被举报人采用同样手段,又伪造  《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明确将坡耀一、三小组和坡耀二、五小组留用地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办证,但实际办证面积已达到15.5%,多套取了政府1254平方米留用地,必须依法注销。

    三、被举报人将集体20亩自留地办理为划拨留用地截留,再与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隐蔽侵吞,现欺骗高州市政府划拨给火星农场;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违法“毛地”出让,火星农场数十保安冒充警察持械非法暴力拆迁,毁坏我财物,欲置我户无家可归
    2010年征地前,被举报人以1998年征地留用地的名义,向潘州街道办索取了28份宅基地,暴露后拒不向集体公开该28份宅基地持有人等相关信息。
同时又瞒骗村民,将原中山街道办2001年同意集体调整到园岭(即我果园位置)的20亩自留地办理为划拨留用地。
    2015年6月,被举报人刘桂武与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到潘州街道办在张明军副书记的主持下,将该20亩划拨留用地与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到兴教路(有群众提供线索称,后又调换到高州市第二中学西门对面东方尚苑用地)。然后虚构事实,欺骗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纪要,将园岭20亩土地划拨给火星农场(后变更为17.77亩)。
    2018年1月10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严重违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严禁“毛地”出让的规定,将我果园土地,以“毛地”出让给火星农场,严重侵犯我户合法权益。2019年4月29日,火星农场又将我果园土地,以“毛地”拍卖给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以排除妨害为由,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我搬离并拆除房屋交出土地给其使用。2021年3月5日又追加我妻子儿女为被告,后于2021年10月12日申请撤诉,并得到高州市人民法院准许。
    2021年12月16日,火星农场数十保安冒充警察持械非法暴力拆迁,将我果树全部砍掉,严重毁坏我户生活生产经营等附属设施,谢村居委会、潘州街道办及高州市城管亦到现场为虎作伥。非法暴力拆迁的背后,是被举报人与火星农场非法置换留用地,侵吞集体资产。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为谋取不法利益,不择手段迫害我户成为“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伪造集体留用地分配说明,多套取了政府1254平方米留用地,非法与火星农场置换留用地侵吞集体资产,火星农场职工冒充警察实施非法暴力拆迁,欲置我户无家可归,严重侵害我户征地合法权益。请求贵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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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2-1-25 11:38 编辑

茂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人:刘国强,男,坡耀村人,果农,住址: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身份证号码:440922196906260834,电话:18306681821。
    被举报人:刘桂文,男,坡耀村人,中共党员,原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副主任。
    被举报人:刘桂武,男,坡耀村人(与刘桂文为亲兄弟),绰号“书记”,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
    被举报人:刘强,男,坡耀村人,原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坡耀三经济合作社社长。
    一、被举报人为谋取不法利益与潘州街道办勾结,不择手段迫害我户,导致坡耀各经济合作社不承认我户成员身份而成为“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
    2010年政府征地,因被举报人拒不如实公开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征地留用地补偿数据,我户要求编入留用地补偿数据公开透明的坡耀七、八小组,落实我户征地合法权益,遭拒。导致我户至今无法在征地协议中签字。
    2014年3月3日,我户不属坡耀一、三小组成员,被举报人与潘州街道办勾结,瞒骗坡耀二、五小组,竟将我户留用地数据落实在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确权图内,位于桂圆东路南侧。并于2015年12月24日对该块留用地进行损人利已的规划,将高文路一半道路,确权到我户留用地数据中,非法盘剥我户征地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27日,被举报人与潘州街道办通过市规划局利用《请示》虚构征地虚假事实,欺骗高州市政府,将我户留用地数据落实在坡耀一、三小组。
    2018年7月9日,被举报人盗用坡耀五小组印章,瞒骗坡耀二、三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将我户留用地数据留在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红线确权图内。2020年3月8日,被举报人采用同样手段,伪造《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偷偷将我户留用地数据编入坡耀五小组,导致坡耀各经济合作社拒绝承认我户成员身份而成为“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
    被举报人此举目的,是为了打压迫害我户,层层盘剥我户征地合法权益,侵吞集体资产。

    二、被举报人瞒骗坡耀二、五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分配说明,明确将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办证,但实际办证面积已达到15.5%,多套取了政府1254平方米留用地,必须依法注销。
    2010年征地,潘州街道办承诺,留用地按征地面积的15%返还,另给坡耀一、三小组,坡耀二、五小组各补10亩宅基地作为处理宅基地不平衡等遗留问题。结果,一、三小组瞒骗二、五小组,多补了6.57亩(4380平方米)宅基地。
    由于征地政策允许留用地最高可按征地面积的15%返还,因此,一、三小组与二、五小组留用地必须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办证。
    2018年7月9日,被举报人盗用坡耀五小组印章,瞒骗坡耀二、五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2020年3月8日,被举报人采用同样手段,又伪造  《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明确将坡耀一、三小组和坡耀二、五小组留用地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办证,但实际办证面积已达到15.5%,多套取了政府1254平方米留用地,必须依法注销。

    三、被举报人将集体20亩自留地办理为划拨留用地截留,再与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隐蔽侵吞,现欺骗高州市政府划拨给火星农场;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违法“毛地”出让,火星农场数十保安冒充警察持械非法暴力拆迁,毁坏我财物,欲置我户无家可归
    2010年征地前,被举报人以1998年征地留用地的名义,向潘州街道办索取了28份宅基地,暴露后拒不向集体公开该28份宅基地持有人等相关信息。同时又瞒骗村民,将原中山街道办2001年同意集体调整到园岭(即我果园位置)的20亩自留地办理为划拨留用地。
    2015年6月,被举报人刘桂武与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到潘州街道办在张明军副书记的主持下,将该20亩划拨留用地与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到兴教路(有群众提供线索称,后又调换到高州市第二中学西门对面东方尚苑用地)。然后虚构事实,欺骗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纪要,将园岭20亩土地划拨给火星农场(后变更为17.77亩)。
    2018年1月10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严重违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严禁“毛地”出让的规定,将我果园土地,以“毛地”出让给火星农场,严重侵犯我户合法权益。2019年4月29日,火星农场又将我果园土地,以“毛地”拍卖给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高州火星广垦置业有限公司以排除妨害为由,向高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我搬离并拆除房屋交出土地给其使用。2021年3月5日又追加我妻子儿女为被告,后又于2021年10月12日申请撤诉,并得到高州市人民法院准许。
    2021年12月16日,火星农场数十保安冒充警察持械非法暴力拆迁,将我果树全部砍掉,严重毁坏我户生活生产经营等附属设施,谢村居委会、潘州街道办及高州市城管亦到现场为虎作伥。非法暴力拆迁的背后,是被举报人与火星农场非法置换留用地,侵吞集体资产。

    综上所述:被举报人为谋取不法利益,不择手段迫害我户成为“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伪造集体留用地分配说明,多套取了政府1254平方米留用地,与火星农场非法置换留用地侵吞集体资产,火星农场职工冒充警察实施非法暴力拆迁,欲置我户无家可归,严重侵害我户征地合法权益。请求贵部门依法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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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那么久了还没处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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