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高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打击力度。1月25日晚,高州公安治安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查处违法燃放烟花行为1宗,抓获违法燃放烟花男子1名。 

1月25日晚19时30分,治安大队民警在城区巡查时发现桂圆东路附近有人违法燃放烟花。民警迅速拍照取证,并联合城南派出所前往调查。20时许,民警在某公寓楼顶将违法燃放烟花的梁某查获。 

经询问,梁某对自己违反规定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已依法对梁某作出行政处罚。 梁某对自己违法燃放烟花的行为后悔不已。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 (二)南至:塘背水库、高水公路南侧500米、塘营村西侧新旧207国道交汇点。 (三)西至:马屋村、秋林村、207国道西侧500米、碧桂园凤凰城。 (四)北至:通川大道、秧地坡拦河坝北侧200米、洛湛铁路与280省道交汇点东侧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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